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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2026年8月电动汽车充电行业运行监测信息

2026-09-24 16:02:45     浏览量:0

2026-09-24 16:02:45

为推进行业健康规范有序高质量发展,促进行业资源要素合理配置,提高行业风险防范意识和水平,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成都市汽车行业协会现发布成都市2026年8月电动汽车充电行业运行监测信息。

一、行业规模与运行情况

据行业不完全统计,截至8月底,我市共有公用充电设施产权单位655家、比上月增加5家,公用充电站2634座、比上月增加97座;8月,我市公用充电站日均功率利用率6.8%、比上月下降0.5个百分点,单桩日均服务次数3.3次、比上月下降0.3次;居民小区“统建统服”充电站1772座,比上月增加20家;具备车网互动(V2G)功能的充电站106座。

公用站数量前10名的区(市)县:

武侯区、双流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成华区、金牛区、郫都区、锦江区、青羊区、高新区。

公用站功率前10名的区(市)县:

双流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武侯区、成华区、郫都区、金牛区、高新区、锦江区、温江区。

公用站功率利用率前10名的区(市)县:

崇州市13%、天府新区13%、简阳市12%、东部新区12%温江区12%、成华区10%、金牛区10%、新都区10%、双流区10%、郫都区10%。

居民小区“统建统服”充电站数量前10名的区(市)县:

成华区235、双流区205、高新区203、武侯区144、大邑县134、龙泉驿区131、金牛区129、锦江区114、温江区112、郫都区103。

二、行业简讯

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2024年第50号),电动汽车供电设备正式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范围,自2026年8月1日起,未获得CCC认证证书和标注认证标志的电动汽车供电设备,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届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认监委)将通过开展防触电、短路保护、耐火耐燃等关键安全指标测试和企业现场质量保证能力、产品一致性检查,筑牢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8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十五五”规划》,其中指出,加快构建城市面状、公路线状、乡村点状布局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提高快充设施占比,有序推进大功率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现除海岛、高寒高海拔地区外的农村(县乡)地区公共充电设施全覆盖。到2030年,充电基础设施总量超过4000万个,大功率充电设施约30万个,形成支撑超过1.1亿辆电动汽车的充电服务能力。

8月4日,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5部门正式印发《成都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版)》,办法保障全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备案、验收、运营、监管等工作连续合规,推动构建布局完善、安全可靠、运维专业、智慧可控的城市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8月5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市场监管总局抓实2026年上半年民生计量监管工作》,内容显示,2026年1月至6月,全国监督检查充电桩运营单位11164家,抽查在用充电桩145829台,排查发现不合格充电桩1783台,依法查处各类计量违法问题282个,有效整治充电计量偏差、违规作弊等乱象,规范新能源充电市场秩序,保障广大车主公平消费权益。

8月13日,商务部等9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激发下沉市场活力活跃县域消费的意见》,其中提到,鼓励企业积极引入优质商品进入县域市场,在有条件的县域同步上市新品,促进同品同款商品城乡“同质同享”。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产品、绿色建材等下乡,扩大农村充电设施覆盖范围。

8月17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通道网、物流网、数联网“三网”融合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到,积极推进绿色物流转型升级,依托骨干物流通道、绿色氢路、零碳运输走廊,完善充换电站、加氢站等补能网络,推动新能源重卡规模化应用。支持打造零碳货运枢纽。重点瞄准锂电池、光伏组件、新能源汽车等“新三样”产品,推动政府与市场协同构建碳排放核算与碳足迹管理体系,引导企业建立碳资产管理体系并参与碳交易,带动生产、流通、消费全行业绿色低碳转型。

8月26日,国新办举行“开局起步‘十五五’”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十四五”期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实现从百万辆级到千万辆级的量级跃升,年销量从136.7万辆增加1649万辆,在汽车新车销售中的占比从5.4%提高到47.9%;产业体系日趋完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及关键材料产量占到全球的70%以上。“十五五”时期将持续优化配套使用环境,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新能源汽车下乡、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推动实现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

三、温馨提示

(一)我市充换电服务网络和体系持续完善,市民多场景充换电需求得到充分保障。当前行业呈现市场主体多、利用率偏低、投资回收难等特点,投资者应密切关注行业核心运营指标,审慎评估投资风险。

(二)建议市民优先选择设备质量好、服务效率高、运维制度全、配套设施足的星级场站。

(三)从业者应严格按照规定完成设施备案、计量检定、安全检测、平台接入等手续,配齐相关资质材料。

(四)投资者应警惕虚假招商、夸大收益等套路风险,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保护自身财产安全。

(五)从业者应加强汛期隐患排查,及时加固设备、疏通排水、配备应急电源,确保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六)安全风险警示:严禁通过使用转换器、改装插头等方式,违规将电动自行车接入电动汽车公(专)用充电桩充电。该行为违反GB 42296-2022及1号修改单关于“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不得采用车载形式、不适用于汽车充电桩”的规定,同时存在《消防法》第二十七条关于违规用电引发火灾责任的适用情形,属明确禁止的违规充电行为。极易引发短路、过载、自燃甚至爆炸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请市民群众前往正规电动自行车充电点位充电;各充电场站运营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巡查巡检与技术防控,共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充电设施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