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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全市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推广试点工作的通知

2023-08-07 17:10:50

发文字号成经信办〔2023〕31号发布日期:2023年8月3日
发文机关: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能源(电力)主管部门: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2021〕72号)和市经信局等3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经信办〔2023〕3号)的要求,我局会同市级相关部门、专家组成员于2023年7月20日组织了成都市换电模式应用试点联合体评审会,专家组评审通过了试点联合体牵头单位(附件1)。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推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能源(电力)主管部门应围绕产业建圈强链、移动源污染防治、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进一步做强我市新能源整车、动力电池、换电装备等产业,加快推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完善全市换电基础设施服务体系。

       二、全市社会公、专用换电场站建设及投运备案范围:一是由试点联合体牵头单位及纳入试点范围换电站的企业(附件2)在本市投资建设运营的换电站;二是仅为非公共领域的自有品牌汽车提供换电服务的换电站。换电场站建设、投运备案流程参照充电场站执行。

       三、鼓励试点联合体牵头单位积极将未纳入试点范围的换电站投资建设运营企业纳入试点联合体范围,整合资源力量,力争试点取得更大成效。

       四、试点联合体牵头单位及成员单位应严格按照申报承诺事项推进试点,深度参与我市产业建圈强链行动,确保试点平稳有序推进并达到预期成效。

       五、其他事宜按照市经信局等3部门《成都市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经信办〔2023〕3号)、市经信局 市发改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场站备案事项的通知》(成经信能源〔2023〕4号)等文件执行。试点期间如国家、省级政策等因素发生变化,我市将适时对试点工作进行调整。

       特此通知。

       附件:1.试点联合体牵头单位

  1.          2.纳入试点范围换电站的企业(第一批)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8月3日


附件1

试点联合体牵头单位名单

联合体牵头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成都城投能源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黄  昆

19158841930

四川蜀道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尹茂欧

18602859730

成都易易唤能科技有限公司

赵纾桐

15198264487

成都启源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徐瑞璋

15308939696

成都电服交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于苗苗

19828365600


附件2

       纳入试点范围换电站的企业(第一批)

       成都城投能源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蜀道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成都易易唤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启源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电服交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蓉源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