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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国家能源局 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组织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的通知

2023-03-17 16:45:39

国家能源局
发文字号:/发布日期:2023年3月17日
发文机关:国家能源局 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近日,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的通知》(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要探索建设乡村能源站。依托基层电网、农机服务网点、制造企业维修网点、农村沼气服务网点、生物质供暖服务站等,建设具备分布式可再生能源诊断检修、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生物质“收储运”及成型燃料加工、生物质锅炉和地热供热、农村能源节约与技术推广服务等能力的乡村能源站,培养专业化服务队伍,推动可再生能源资源集约开发和高效运营管理,提高乡村能源公共供应和服务能力,降低乡村用能成本。结合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推动城镇清洁供热供电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
《通知》明确要探加快推进电能替代。积极推进农业农村领域电气化,加强农业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农业大棚等农业生产加工领域电气化改造,加快提升农村地区炊事、取暖等生活用能电气化水平。深入推进交通领域电气化,鼓励加快推进公共交通工具电气化,推广家用新能源电动汽车,保障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
附件:国家能源局 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组织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