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16 15:18:17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成都市绿色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生态圈联盟自我约束和相互监督机制,提高成都会员企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树立成都企业良好的形象,促进企业依法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协会章程,特制订本准则,望全体会员企业遵守。
第二条 全市企业会员单位从业人员要热爱党、热爱国家,遵纪守法,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做到依法从业,令行禁止,恪尽职守。
第三条 企业和从业人员要诚信为本,重合同、守信誉,树立用户至上的观点,坚持公平交易的原则。坚决杜绝无证制售产品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本企业商业保密协定,严格执行企业保密制度,保守企业秘密。
第四条 坚持质量第一,严格按照生产工艺规程和产品标准组织生产。保证产品质量的合格率,杜绝伪劣产品和假冒产品,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技术标准,树立品牌意识。大力发展低碳、清洁、高效的生产经营模式。
第五条 坚持创新发展,树立全方位的创新意识。包括思维创新、观念创新、体制机制创新、技术创新、文化创新和服务创新,注重学习并应用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不断优化设计和产品。坚决杜绝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第六条 坚持奉献社会,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提高素质修养和业务水平,在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实现社会效益的过程中体现自我价值;廉洁自律,自觉维护本单位的名誉和成都企业声誉。
第七条 坚持团结协作,良性竞争。企业之间要在尊重知识产权的前提下加强联系,交流经验,扩大合作,共同维护和发挥行业整体优势,形成合力。
第八条 坚持以人为本,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充分发挥和保护从业人员生产积极性,重视人才培养和从业人员的思想教育,增强职业道德宣传,组织职业道德学习和培训,全面提升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九条 本准则经2024年1月16日第一届第五次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理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