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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关于印发《成都市民政局百家社会组织助力产业建圈强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03-09 14:07:48

成都市民政局
发文字号:/发布日期:2023年3月9日
发文机关:成都市民政局

各区(市)县民政部门,全市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推动党建引领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助力产业建圈强链,现将《成都市民政局百家社会组织助力产业建圈强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成都市民政局

2023年3月2日

成都市民政局百家社会组织

助力产业建圈强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产业建圈强链工作部署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资源优势,引导支持社会组织根据培育2个万亿级、打造10个千亿级产业集群里的发展需求,开展百家社会组织助力产业建圈强链行动,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发挥社会组织技术优势、人才优势、资源优势,实施整合产业发展资源、规范产业发展秩序、加强产业人才培养、提升产业发展水平等方面的专业服务,为全面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奋力打造中国西部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美誉度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贡献社会组织力量。

二、工作目标

市本级重点围绕电子信息、装备制造2个万亿级产业集群和集成电路、智能终端、高端软件、汽车制造、轨道交通、航空航天、生物医药、绿色食品、新型材料、能源环保装备10个千亿级产业集群及其它产业集群中的重点产业链,各区(市)县立足当地已经明确的产业功能区建设重点,通过党建搭台、项目支持、品牌培育等方式,积极引导社会组织搭建平台,链接成都都市圈、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国内外相关行业组织、产业基金、领军人才等资源,开展深度交流与合作,共谋产业发展,实现资源共享,培育壮大产业生态,在加快构建竞争优势突出的现代产业体系中发挥社会组织积极作用。

三、具体行动

全市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和服务行业的作用,结合自身实际和产业需求,重点采取以下行动措施。

(一)举办主题交流活动。社会组织围绕产业集群里的重点产业链,聚集产业领军人才及链主单位代表,邀请国家产业研究院所或者行业知名科研院所,深度开展产业主题交流活动,鼓励专家对企业进行技术战略指导,助力产业能级提升,激活产业建圈强链氛围,吸纳国内外优质企业进入到产业生态圈,持续做强壮大产业链。(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二)推介招商引资。社会组织围绕产业集群里的重点产业链,积极协助市级及区(市)县相关部门开展招商引资、招商引智活动,积极促进产业链投资,助力“建链、补链、升链、延链”工作发展。(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三)开展课题研究。社会组织围绕产业集群里的重点产业,以链主企业和重点链属企业为依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发现“上规、上云、上市、上榜”企业培育、产业强链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思路,形成高质量产业发展调研报告,报产业建圈强链市级牵头部门参考。(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四)参与政策和标准制定。社会组织主动参与有关部门就产业建圈强链发展政策、规划制订,并提出行业的发展意见建议。积极鼓励社会组织帮助重点产业链企业参与国家、地区行业标准制定。重点鼓励社会组织帮助产业链企业把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形成团体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等新标准,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五)参与或组织博览会展。社会组织围绕产业集群里的重点产业链,积极参与或组织各类博览会、会展和出国参展等活动,补齐产业链所需,扩大产业生态圈,夯实生态圈基础,深度建设重点产业链。(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六)推进成果转化。社会组织围绕产业集群里的重点产业链,开展头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创新平台等调研走访与申报宣传,了解现阶段发展成效、技术研发、市场推广需求,促进产业链上下游、左右岸企业协同创新,推进先进技术、科技成果、知识产权、专利标准等转化运用,构建国内先进的产业链新赛道。(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七)开展融资对接。社会组织围绕产业集群里的重点产业链,梳理产业链融资需求,举办银企对接会,畅通政银企对接平台,推动落实金融助企纾困措施,让链上企业享受到更加优质的金融服务,解决融资难题。举办各类路演推介活动,推动产业链优势企业与证券资本市场结合,加快优势企业上市工作。(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八)开展国内外交流活动。社会组织结合自身业务范围特点,围绕产业建圈强链的主题,深入与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成都经济圈开展交流合作,邀请国内国际产业链领军企业、领航企业举办各类大小类型的产业发展峰会,开展多领域、多渠道、多层次产业互动交流,促进比学赶超工作推进。积极与国外开展交流合作,推动社会组织高水平走出去高质量引进来。(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九)开展产业链人才引进工作。社会组织对接国内外行业组织、人才服务机构开展相关产业链人才引进工作,形成可以持续对接、交流、引进产业链能级提升所需产业领军人才、行业大院大所人才团队、产业链创新经营管理团队、优秀企业家的渠道。(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四、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2023年3月至12月底)

(一)启动准备阶段(3月—4月)。围绕产业建圈强链工作开展调研走访社会组织和产业牵头部门,优选一批信誉好、有实力、服务强的社会组织;适时召开区(市)县民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社会组织代表参加的社会组织监督管理暨社会组织助力产业建圏强链工作会议。

(二)实施推进阶段(5月—9月)。组织百家社会组织助力建圈强链工作推进会,听取相关社会组织在建圈强链项目中推进情况,了解工作进度和成效,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指导监督,提出下步推进实施工作要求。

(三)总结提高阶段(10月—12月)。召开百家社会组织助力建圈强链经验交流会议,总结交流各重点产业链取得的成绩,表扬产业建圈强链行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

五、保障措施

将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助力产业建圈强链行动纳入成都市社会组织发展专项基金重点支持范围,每个项目支持金额一般不超过30万元。专项行动实施后受国家、省市肯定性表扬表彰或肯定批示的给予一定资金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百家社会组织助力产业建圈强链行动是创新社会组织服务发展的新路径,也是市民政局开展“改革提升年”专项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区(市)县民政部门、各有关社会组织要充分认识此项行动的重要性,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确保实效,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产业建圈强链中的积极作用。

(二)积极参与。社会组织特别是重点产业链上的各行业社会组织,要用好行业主管部门财政资金支持政策,深入链主企业、产业链上中下游和会员单位开展调研,了解产业发展需求,找准痛点堵点,确定产业建圈强链主题,制定实施方案,按要求积极参加“成都市社会组织发展专项基金”中“百家社会组织助力产业建圈强链项目”申报,积极参与产业建圈强链行动,不断提升所在产业核心竞争力。

(三)加强宣传。各区(市)县民政部门、各有关社会组织要围绕百家社会组织助力产业建圈强链行动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引导更多社会组织参与到助力产业建圈强链行动中来。要注重认真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大力宣传成都社会组织在助力产业建圈强链中取得的成效,不断增强成都社会组织在中国西部乃至国内外的影响力,不断推动成都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