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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广东省商务厅等22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02-20 09:18:18

广东省商务厅等22部门
发文字号:/发布日期:2023年2月20日
发文机关:广东省商务厅等22部门
2月20日,广东省商务厅等22部门印发关于《广东省进一步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明确要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根据国家统一部署,落实好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政策到期后延期政策。 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出台新能源汽车下乡支持政策,鼓励汽车企业加强市场调查,研发生产满足乡村场景和农民需求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惠民”活动,提供更多适销产品参加活动。 

《方案》明确要推动充电设施建设。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 (发改能源规 [2022]53号),进一步明确社区安装充电桩的相关标准。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等依法依规配合充电设施建设。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参与社区充电设施建设。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 (粤府办[2021]3号)支持有条件的城镇老旧小区结合改造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落实省级充电基础设施奖补政策,鼓励地市出台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支持政策,进一步提升我省电动汽车充电保障能力。推动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充电桩数量进一步增加。做好配套电网建设,预留充足的充电设施供电容量。以支撑形成新能源汽车快速增长的业务发展模式为导向,进一步完善充电网络。

附件:广东省商务厅等22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