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权益
会员权益
一、本团体由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组成。
二、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三)在本团体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单位会员:依法注册登记的成都绿色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生态 圈内相关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金融机构和社会组织。 个人会员:在本团体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个人。
三、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发展为会员和担任本团 体职务: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在民间组织担任主要负责人期间该组织被撤销登记 的,自该单位被撤销登记之日起未逾 3 年的;
(五)任非法民间组织负责人或参与非法民间组织,其骨干 人员,自该组织被取缔之日起未逾 5 年的。
(六)非中国公民;
(七)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团体的章程和决议;
(二)维护本团体的利益和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七、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 1 年不履行义务,视为自动退会。
八、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 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九、本团体建立完整的会员名册和会员诚信档案,并根据变化情况及时调整。